林上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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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审判

如何区别抵押和质押


来源:温州诈骗罪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qdjkjfls.com/ 时间:2016/12/18 17:46:07

   核心内容:抵押和质押作为物的担保重要方式,我们应该如何区别抵押和质押?占有权,抵押物是不移转占有,而质押物是移转占有。还有债权人能否收取担保物所产生的孳息等等。

   我国担保法所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、抵押、质押、定金和留置。贷款担保的方式主要为保证、抵押和质押。抵押与质押都是物的担保的重要方式。现实生活中有相当部分老百姓对抵押与质押的区别还不是很清楚,下面笔者谈谈抵押与质押的区别:

   一、含义不同。抵押,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,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、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。质押,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,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,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、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。

   二、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,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。

   三、抵押物不移转占有,质押物移转占有。占有权是否转移是抵押与质押最本质的区别。

   四、债权人是否有权收取担保物所生孳息不同。在抵押中,抵押期间抵押物所生的自然孽息和法定孳息由抵押人收取,抵押权人无权收取抵押物所生孽息。而在质押中,除当事人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以外,质押期间质押物所生孽息,均由质押权人依法收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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