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上乾

联系我们

姓名:林上乾
手机:13957705210
邮箱:llsqlawyer@163.com
证号:13303200310141804
律所: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
地址: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8-9层

首页: 律师文集 > 刑事辩护> 正文

刑事辩护

女方无行为能力离婚可以分财产吗?


来源:温州诈骗罪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qdjkjfls.com/ 时间:2020/9/29 10:00:27

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离婚的时候女方没有行为能力的,是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,并且可以按照顾女方的原则,让女方适当多分财产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

第三十九条 【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】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第四十条 【补偿】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,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。

电话联系

  • 13957705210